住宅专项维修资金(以下简称维修资金),是指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、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、改造的资金。为促进维修资金管理公开、透明和规范,根据《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》《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》《江苏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》《南京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》《南京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》相关规定,现将2024年度我市主城区维修资金管理情况公布如下:
一、维修资金交存情况
2024年我市主城区交存维修资金10.23亿元,截至2024年底,累计交存维修资金164.16亿元,总余额为181.49亿元。
二、维修资金使用情况
(一)使用总体情况
2024年我市主城区共审核维修资金使用案件4897件,拨付资金28450.43万元,审核数量及金额较去年同期分别上升6.59%、5.65%;截至2024年底,我市主城区累计使用维修资金21.21亿元,使用率约12.92%。(各区使用情况见表1)
表1 主城区维修资金使用情况统计表
(二)使用项目情况
从使用项目情况看,2024年我市主城区维修资金使用金额较多的项目分别是防水、消防和电梯维修(更新、改造),审核数量分别占使用项目总量的43.82%、7.27%和35%,审核金额分别占使用总金额的34.06%、25.41%和24.05%。(具体情况见表2)
??表2 主城区维修资金使用项目分类
使用类别 | 办结案件 (件) | 案件占比(%) | 拨付金额 (万元) | 资金占比(%) |
电梯 | 1714 | 35 | 6840.81 | 24.05 |
防水 | 2146 | 43.82 | 9690.92 | 34.06 |
消防 | 356 | 7.27 | 7229.57 | 25.41 |
其他 | 681 | 13.91 | 4689.13 | 16.48 |
合计 | 4897 | 100 | 28450.43 | 100 |
(三)使用类型情况
从使用类型情况看,2024年我市主城区共审核维修资金使用案件4897件,拨付资金28450.43万元,其中一般程序使用2349件,拨付资金13456.38万元,应急程序使用2548件,拨付资金14994.05万元,应急程序使用项目审核数量和金额分别占全年的52.03%、52.7%,较去年同期分别上升10.16%、10.27%。
三、增值收益分配情况
依据上位法和地方性法规有关规定,我市维修资金增值方式为专户银行定期存款。2024年,我市对已交存的维修资金按国有银行和股份制银行2024年12月31日挂牌三年定期存款利率的平均利率(1.56%)向业主分配收益,共计3.44亿元,截至2024年底,累计向业主分配利息38.54亿元。
江北新区、浦口区、江宁区、六合区、溧水区、高淳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情况年度公告由各区于2025年6月30日前自行发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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